宁夏标准化区域研究中心发挥“四个作用” 促进我国开展阿拉伯国家标准研究与合作

发布时间:2021-08-02  

为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对阿拉伯国家和区域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提升标准化国际合作的质量和水平,201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批准,依托宁夏标准化研究院筹建阿拉伯国家标准化(宁夏)研究中心,2018年5月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挂牌运行。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支撑国家标准化战略和服务我国与阿拉伯国家间的标准合作与交流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阿拉伯国家或区域标准化立法、标准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应用的研究。在标准促进技术创新、增进沟通互信、实现资源共享方面发挥中心的支撑作用;在标准互联互通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中发挥中心的智库作用;在标准化国际合作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中心的推动作用;在服务中国标准“走出去”方面发挥中心的桥梁作用。

一是收集标准化信息资料。翻译整理收集22个阿拉伯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154部、标准动态260余条、标准文本1300余项、标准题录11万余条WTO/TBT通报2000余条、标准组织年度报告21份等信息资料,累计翻译字数530万字,建立了庞大的基础信息资料库。

二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NQI)重点专项“中国标准走出去适用性技术研究(一期)”课题中的《我国与阿拉伯重点贸易国标准体系差异性分析研究》子课题。完成市场监管总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与标准研究》中沙特、埃及和阿联酋三个国家研究课题。承担总局标准创新司《沙特、阿联酋、埃及及GSO标准化发展现状研究》和《巴勒斯坦和约旦标准化发展现状分析》的课题研究。完成总局国际合作司“重点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西亚北非地区(沙特、埃及)轮胎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课题。在《标准科学》上发表研究论文14篇,参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标准化现状调研分析》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化体系研究》丛书的出版。

三是主动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选取我国对阿出口重点贸易产品涉及的864条标准进行指标比对;开展涉阿出口企业调研4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过程中标准技术问题;开办全区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培训班专家现场进行答疑解惑;为我区外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国外技术法规、风险预警服务;编印阿研简报25期,定期向国标委、各省标准化院和相关企业发放。

四是切实服务对外交流合作。与中阿商事调解中心共建“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与中交建集团合作,参与了《“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标准相关组织及法规体系汇编》的编撰,服务我国海外工程建设的标准国际化应用;推动格力光伏空调标准转化为沙特国家标准;与高校研究机构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

五是全力支撑国标委国际标准化工作。草拟《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与沙特国家标准化机构(SASO)技术合作协议》行动计划(2019-2021)中国与海湾标准化组织(GSO)合作行动计划;定期报送“中国标准走出去情况”和22个阿拉伯国家标准化组织机构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