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标准化院积极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6-11-14  

    我区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以前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3个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制度,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证时间。

    2016年9月20日,我区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向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和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颁发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是在“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在此项登记制度的逐步改革中,宁夏标准化院积极与各颁证部门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数据交接、数据回传与核查工作。按照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接收回传数据并上报,对反馈的数据信息进行核查、分析和整理。为全区实现“五证合一”打好了基础工作。

    “五证合一”不是改革的终点,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要求管理部门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进一步为企业松绑、为社会减负,减少企业办事的“要件”和程序,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在这项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中,宁夏标准化院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为“多证合一”的继续改革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