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开始正式发放

发布时间:2009-11-02  

    10月21日,自治区质监局正式启动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发放工作,宁夏标准化院负责受理申请。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是将数字证书嵌入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使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数字证书(CA)的双重功能。

    作为网络环境下的组织机构身份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能够确保网络信息传递的机密性、完整性以及组织机构身份的真实性和签名信息的不可否认性,被称为组织机构的“网上身份证”。据统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信息现已广泛应用于深圳市银行、税务、公安、统计、质监、车辆管理、劳动保障等27个部门的55项业务工作。为了进一步适应科技进步和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区此次推出的以加密技术为核心的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突破了以IC卡为载体无法适应当今网络社会发展要求的局限,实现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与数字证书的有机结合,赋予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网上身份安全认证功能。

    为推进我区电子签名安全认证系统应用工作有序进行,提升我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应用步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将数字证书植入组织机构代卡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示的通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全区电子签名安全认证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就要求,在我区实行数字证书和组织机构代卡二证合一。此项工作,经过几年的准备,今天终于付诸实施。据悉此次发放工作,将在自治区代码中心试运行3个月,随后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