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标准化研究院认真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支撑自治区第二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

发布时间:2021-03-26  

近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对银川市16家自治区级第二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开展中期评估工作,试点项目涉及养老服务、商贸流通、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

宁夏标准化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参与本次中期评估。在为期8天的检查中,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查等方式对银川市16家试点单位进行审查,重点检查了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标准体系建设情况、标准文本编写情况。总体上看,各试点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各项工作按照任务进度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标准支撑企业发展基础性、引领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标准对象研究分析不够,企业现状与标准化需求不匹配。部分试点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试点建设时间节点完成相对应的工作,存在试点建设工作滞后、体系建设不全面等问题。针对各试点项目任务特色和具体问题,我院在加强标准化知识培训、完善标准体系框架、强化标准实施等方面对试点项目建设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做好试点督查工作,加大对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及时了解试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