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处标准化研究院共商融合之策

发布时间:2021-05-12  

5月8日,按照第一季度厅党组书记要求,标准化处会同标准化研究院及时行动,围绕如何更好地开展2021年标准化工作进行交流研讨。标准化处全员、标准化研究院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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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标准化处处长传达了第一季度厅党组书记李耀松和分管领导一级巡视员胡鑫德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标准化研究院就党建工作、地方标准技术服务、企业“领跑者”、农业农村标准化、支撑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贯彻《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措施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分别就具体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建议措施。标准化处、标准化研究院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厅党组工作要求,形成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处院联合开展党建工作,双融合、双促进,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台账管理措施。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工作部署,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主线,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处院紧密配合,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全区标准化工作任务。三是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创新性开展工作。四是注重会议贯彻落实。处院加强交流合作,不定期召开政策研究会、工作讨论会、工作落实会,以会议督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发挥评估评价作用。各项工作完成后,结合工作实效,进行有效评价,并将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切实形成约束管控评价机制。

下一步,标准化处和标准化研究院在双融双促的工作机制下,将遵循“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力争有位”的理念,共同推进全区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