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标准化院完成局系统各检测机构标准有效性调研

发布时间:2015-09-17  

    为贯彻落实《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中有关规定,鉴于往年实验室认证和年检中出现了实验室应用作废标准的情况,宁夏标准化院开展我区实验室执行标准有效性的情况调研活动,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认证、年检和复审工作。

    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对局属检测机构使用标准进行有效性鉴定,各检测机构都把工作中使用标准清单报标准化院,由标准化院逐条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发现各检测机构都不同程度存在使用作废标准的情况。

    为规范各检测机构工作,避免出现因使用作废标准而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标准化院已与局内的纺织纤维检验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计量测试院和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等四家检测机构签订了协议,由标准化院定期对其使用标准进行跟踪鉴定服务,并第一时间将鉴定结果反馈各机构,保证各机构使用有效标准。